请问Dave Broom:解构苏格兰威士忌的基本法规
2016-10-09 10:26
我们总认为自己理解威士忌的本质。是吗?
每隔一阵子总有人跑出来抱怨现有法规阻碍创新。而事实又如何?

规则与法规:法律为了保护苏格兰威士忌行业而存在
(照片来源:苏格兰威士忌协会)
不是想装律师说文解字(并且我也不是律师,要不就不必靠写文章来维持生计了,真的),但我觉得是时候来翻翻早先颁布的苏格兰威士忌法规Scotch Whisky Regulations 2009,看看里面到底都讲了啥,有没有像人们说的那么严重。
首先:“‘苏格兰威士忌’意指在苏格兰生产的威士忌...”

你可能会觉得"废话!",但先等等,这里的意思是酒厂必须落地在苏格兰,所以离境生产的酒都不能叫做苏格兰威士忌。最远顶多到圣基尔达群岛,只是你也不大可能在罗卡尔岛的岩礁上盖酒厂就是。
“...必须在苏格兰的酒厂进行蒸馏,以水和发芽大麦作为原料(仅允许添加其他整粒谷物)”
酒厂落地在苏格兰,毫无疑问;
水,我们对此可能有各种假设,得另外讨论;
麦芽,我们或许了解麦芽制程,却未必熟悉麦芽烘烤的过程:不同烘烤程度的大麦会产生不同的风味,这就是一个变因。

格兰杰稀印采用部份巧克力麦芽;
Bushmills过去曾使用过水晶麦芽;
当今全世界的"精酿蒸馏厂"(通常有啤酒背景),都在尝试以不同烘烤程度来增添酒的复杂性。虽然这样会损失部份产量(幸好没人指望喝到一支100%巧克力麦芽的威士忌),但通过相互混合,不同烘烤程度的麦芽也就提供了不同风味的崭新可能性。
条文提及的“其他整粒谷物”也是一个变因。
“其他谷物”暗示了普遍由小麦和玉米制成的谷物威士忌,但这些“其他谷物”也同时包括黑麦和燕麦,两者过去都曾被用在苏格兰威士忌的生产中。
一直到1960年代,还有爱尔兰威士忌酒厂用燕麦酿酒;David Fitt在English Whisky Co酿的威士忌,有一款目前还使用燕麦。所以,没准未来我们能看到用斯佩尔特小麦(在欧洲德语区受欢迎)或藜麦酿的威士忌!
虽然,可以想象苏格兰威士忌协会(SWA)用“传统”这一说辞来排除一些超出常规的选项,但谁说我们不能再次见到一款苏格兰黑麦威士忌?有何不可?

“所有的原料都已经 — (1) 在该酒厂加工成麦芽浆。”
换句话说,你没法把糖化过程外包给当地啤酒厂让他们直接给你送麦汁——尽管这在世界其他地方属于合法。
“(2) 在该酒厂通过内源酶系统被转化成可发酵的基质。”
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之一,只因它用到“内源”这个词。意思就是,不允许通过添加酶来促成糖化。这在其他国家(加拿大、爱尔兰和美国)都是允许的。这也是为什么在苏格兰酿造谷物威士忌,你还是得用到发芽大麦,它的作用就是产生酶。

一切厂内完成:格兰冠按规定在厂内进行发酵
最后:
“在该酒厂进行发酵…”
没错,还是在同一家酒厂,你不能在其他地方发酵。这里大概有人质疑:“Kininvie呢?”
Kininvie的糖化和发酵都在百富Balvenie厂内进行,但他们仍有自己专属的糖化槽和糖化室。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Mannochmore和Glenlossie,他们两家虽然使用“同一个场地”,但生产是完全分开的。
“…只能添加酵母。”
你可能又要说"废话"…但关于酵母的种类没有明确规定,因此,也是可能变因之一。
我们曾谈到过酵母的问题,或许以后还会再次回到这个话题。但无论如何,酿酒师可以随意采用他/她喜欢的酵母菌种。
如果我是一位苏格兰威士忌酿酒师,这是另一个我会关注、并与世界各地同僚一起探讨的领域——尤其是以前酿过啤酒的人,他们早已在用各式各样的酵母菌种进行发酵。

法规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划清界限、定义并保护一种烈酒类别。
如果你看一看其他类目正在发生的辩论,比如朗姆酒或者日本威士忌(相关的法规十分宽松),你会发现有规则是件好事,且许多其他酒厂都会羡慕苏格兰威士忌有如此完善的法规保护。
这样一来,如何在规范内发展出自己的风格,就取决于酿酒师控制变因的创造性头脑。光是法规开头的几行字,就显示了苏格兰威士忌仍大有施展空间。与其满腹牢骚,不如多动脑子。

这是有关苏格兰威士忌法规的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,今后我们会就木桶的角色、年份和时间等话题进行探讨,还会涉及到不同种类苏格兰威士忌的定义。
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:中文威士忌大全
编译:Derek Ch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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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隔一阵子总有人跑出来抱怨现有法规阻碍创新。而事实又如何?

规则与法规:法律为了保护苏格兰威士忌行业而存在
(照片来源:苏格兰威士忌协会)
不是想装律师说文解字(并且我也不是律师,要不就不必靠写文章来维持生计了,真的),但我觉得是时候来翻翻早先颁布的苏格兰威士忌法规Scotch Whisky Regulations 2009,看看里面到底都讲了啥,有没有像人们说的那么严重。
首先:“‘苏格兰威士忌’意指在苏格兰生产的威士忌...”

你可能会觉得"废话!",但先等等,这里的意思是酒厂必须落地在苏格兰,所以离境生产的酒都不能叫做苏格兰威士忌。最远顶多到圣基尔达群岛,只是你也不大可能在罗卡尔岛的岩礁上盖酒厂就是。
“...必须在苏格兰的酒厂进行蒸馏,以水和发芽大麦作为原料(仅允许添加其他整粒谷物)”
酒厂落地在苏格兰,毫无疑问;
水,我们对此可能有各种假设,得另外讨论;
麦芽,我们或许了解麦芽制程,却未必熟悉麦芽烘烤的过程:不同烘烤程度的大麦会产生不同的风味,这就是一个变因。

格兰杰稀印采用部份巧克力麦芽;
Bushmills过去曾使用过水晶麦芽;
当今全世界的"精酿蒸馏厂"(通常有啤酒背景),都在尝试以不同烘烤程度来增添酒的复杂性。虽然这样会损失部份产量(幸好没人指望喝到一支100%巧克力麦芽的威士忌),但通过相互混合,不同烘烤程度的麦芽也就提供了不同风味的崭新可能性。
条文提及的“其他整粒谷物”也是一个变因。
“其他谷物”暗示了普遍由小麦和玉米制成的谷物威士忌,但这些“其他谷物”也同时包括黑麦和燕麦,两者过去都曾被用在苏格兰威士忌的生产中。
一直到1960年代,还有爱尔兰威士忌酒厂用燕麦酿酒;David Fitt在English Whisky Co酿的威士忌,有一款目前还使用燕麦。所以,没准未来我们能看到用斯佩尔特小麦(在欧洲德语区受欢迎)或藜麦酿的威士忌!
虽然,可以想象苏格兰威士忌协会(SWA)用“传统”这一说辞来排除一些超出常规的选项,但谁说我们不能再次见到一款苏格兰黑麦威士忌?有何不可?

“所有的原料都已经 — (1) 在该酒厂加工成麦芽浆。”
换句话说,你没法把糖化过程外包给当地啤酒厂让他们直接给你送麦汁——尽管这在世界其他地方属于合法。
“(2) 在该酒厂通过内源酶系统被转化成可发酵的基质。”
这是我最喜欢的一句之一,只因它用到“内源”这个词。意思就是,不允许通过添加酶来促成糖化。这在其他国家(加拿大、爱尔兰和美国)都是允许的。这也是为什么在苏格兰酿造谷物威士忌,你还是得用到发芽大麦,它的作用就是产生酶。

一切厂内完成:格兰冠按规定在厂内进行发酵
最后:
“在该酒厂进行发酵…”
没错,还是在同一家酒厂,你不能在其他地方发酵。这里大概有人质疑:“Kininvie呢?”
Kininvie的糖化和发酵都在百富Balvenie厂内进行,但他们仍有自己专属的糖化槽和糖化室。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Mannochmore和Glenlossie,他们两家虽然使用“同一个场地”,但生产是完全分开的。
“…只能添加酵母。”
你可能又要说"废话"…但关于酵母的种类没有明确规定,因此,也是可能变因之一。
我们曾谈到过酵母的问题,或许以后还会再次回到这个话题。但无论如何,酿酒师可以随意采用他/她喜欢的酵母菌种。
如果我是一位苏格兰威士忌酿酒师,这是另一个我会关注、并与世界各地同僚一起探讨的领域——尤其是以前酿过啤酒的人,他们早已在用各式各样的酵母菌种进行发酵。

法规存在的目的是为了划清界限、定义并保护一种烈酒类别。
如果你看一看其他类目正在发生的辩论,比如朗姆酒或者日本威士忌(相关的法规十分宽松),你会发现有规则是件好事,且许多其他酒厂都会羡慕苏格兰威士忌有如此完善的法规保护。
这样一来,如何在规范内发展出自己的风格,就取决于酿酒师控制变因的创造性头脑。光是法规开头的几行字,就显示了苏格兰威士忌仍大有施展空间。与其满腹牢骚,不如多动脑子。

这是有关苏格兰威士忌法规的系列文章中的第一篇,今后我们会就木桶的角色、年份和时间等话题进行探讨,还会涉及到不同种类苏格兰威士忌的定义。
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:中文威士忌大全
编译:Derek Ch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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